相关学院(部)、机关各部门、教辅机构、经营服务机构:
数据治理和数据应用是数字化发展双轮驱动力,高质量的数据已成为学校高效管理、优质服务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为深化数据融合,提升数据赋能效用,为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根据《浙江理工大学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浙江理工大学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学校数据治理和数据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数据梳理确权
实施数据标准化建设,信息技术中心对已接入学校数据中心并实现各业务系统间共享流转的数据资源目录,整理公共数据“一数一源”数据责任清单(详见附件,含数据分类分级:1级为普遍共享,2级为有条件共享,3级为不共享)。数据来源部门要理清数据依赖关系和流向关系,细化数据分类分级,确认“一数一源” 数据责任清单,规范校级公共数据流转的执行参照。
二、数据应用建设
推进各业务系统与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和统一消息平台的贯通应用,各业务系统不再重复建设同类功能。优化数字化服务流程,重塑多跨场景应用,实现更多校务服务从“一网通办”向“一网快办”、“一网好办”转变,提升师生数字校园服务体验。
三、数据闭环流通
深入实施数据双向闭环流通,业务系统即要向数据中心取数据,同时业务系统要向数据中心推送数据,支撑数据跨系统实时流转,有效打破数据壁垒,确保数据跨场景应用的准确性、完整性、实效性,持续推动数据质量的有效提升和数据体量的合理增长。
四、数据交换共享
推进学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除涉及保密、知识产权等数据外,其他数据原则上允许校内各单位在其业务和管理范围内共享,数据应尽量采用自动、实时的数据对接方式共享流通。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以业务需求为导向,根据“一数一源”原则,明确权威数据源,“一数一源”数据责任清单内容也将根据各业务系统的建设不断完善,如有调整请于4月30日前反馈。反馈入口: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搜索《数据治理反馈表》提交信息。
2、信息技术中心将对相关业务系统进行数据质量监测,数据质量监测报告将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数据治理反馈跟踪流程》下发给数据来源部门,请业务部门收到后及时反馈整改。
3、如有需要对接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统一消息平台或其他数据应用需求,请及时反馈信息技术中心,联系人:金铃子,联系方式:86845321。
附件:浙江理工大学“一数一源”数据责任清单
信息技术中心
2024年4月16日
浙江理工大学“一数一源”数据责任清单.pdf